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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怀沙没有被“集体谋杀”——与易中天先生商榷

2009-06-16 09:54:06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

   

作者:林明杰

    世间事,乐极生悲。文怀沙先生晚年行运,正如日中天,却杀出李辉先生质疑其真实年龄、大师地位乃至学术品德。

  世间事,否极泰来。恰如打架时占上风者一味穷追猛打,也会有好汉出来为被打者打抱不平。正当李辉先生“宜将剩勇”在“岭南大讲堂”再次指责文怀沙老人“欺世盗名”,易中天先生看不过去发表文章,指责李辉先生之“质疑文怀沙”已经涉嫌在公共空间“道德飙车”,车速超过“70码”。

  易中天先生更进一步阐述:李辉先生把人撞飞以后,又有众多车辆来回辗了N次。众多媒体和网民,在事实还没有完全弄清之前,就不加分析、不假思索地给文老先生扣上了“江湖骗子”“文化流氓”的帽子。这对于一个文化人,无异于在精神上和舆论上宣判他的死刑。即便是刑事案件,在法庭审理宣判之前,也只能“无罪推定”。面对一位抗战时期即已成名的文化老人,又岂有动用“道德私刑”,实施“集体谋杀”之理?

  易中天先生将李辉先生的“质疑”比作杭州胡斌的“超速飙车”,我却疑惑易先生这样的反击是否类似“防卫过当”(尽管他似乎并非像邓玉娇那样为自己而“防卫”)。

  作为一个记者,获得能够质疑一位“百岁”文化名人假冒高龄的证据而进行报道,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一个具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在接受人们推崇的同时,也要接受人们的质疑,这才是正常的文化氛围,更是我们还很欠缺的文化精神。如果要指责,不该指责李辉先生是否可以“质疑”,而是要检讨他作为一个记者进行报道时是否足够专业,是否客观公正。记者应该分清新闻报道和评论的界限,新闻报道要用事实讲话,不要用情绪讲话。从这个角度看,李辉先生的报道并非无可指责。

  李辉的报道很快被众多媒体转载,一时舆论哗然。但是,绝对没有像易中天先生所说的那样“不容文老先生自己辩驳”,实施“集体谋杀”。相反,众多媒体迫切希望刊载文怀沙的辩驳。事实上,媒体及时发表了文怀沙的声明、文怀沙儿子的解释以及文怀沙朋友的反驳。

  文怀沙一如既往谈笑风生出席社会活动,接受电视采访。这并非仅仅因为像易中天先生认为的文老先生“身子骨特别硬朗”。试想,如果时间倒退30年,文老先生受到主流媒体如此“质疑”,纵然再“硬朗”,恐怕也是大为不妙的。

  我认为,正是现在这个正在变得越来越宽容的时代,这个正在学会容纳不同声音的舆论环境,让文怀沙先生不至于被“集体谋杀”。李辉先生可以进行他的“质疑”,易中天先生可以进行他的“反质疑”,文怀沙先生则可以像没事人似的吟咏“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网民们更可以各说各的。正是这纷纷攘攘声中,我们变得成熟起来。对此,包括易中天先生在内的上述各位都做出了贡献。

  (实习编辑:李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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