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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吗要写小说呀

2013-05-02 14:50:05来源:今天    作者:方悄悄

   

  作为一个长年小说读者,最近,我在思考一个终极问题:我为什么要看小说?这种行为对人生有何意义?

  而且我早就发现有这种焦虑的不止我一个人,在百度上搜索“我们为什么要读小说”,结果能出来几十页。反正谈论的人越多,越是证明了人们内心的彷徨:看小说耗费大量时间,却又没有任何产出。有人说:看小说至少可以让我体验多维度的人生。另一个面无表情地回答:我对别的人生毫无兴趣。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是个青春文学编辑,也写过青春文学小说。青春文学最大的特点就是,只要你青春过,失过恋,在自己的胳膊上拉过几道口子,都能写上个一两本。郭敬明的成功引导着更多孩子走上了这条康庄大道,孩子们就像猛灌可乐一样看着这样的文学,就像英国球星加斯科因,一天喝上四十罐红牛,脑筋多多少少出了点问题。微博兴起以后,我眼睁睁看着一个个明星达人,只要能谈谈人生批批情操,都出了书,有的还开了新书发布会。眼球优势越来越超越作品本身,但总的说来,写书的人越来越多,把书卖出去越来越费劲。今天的情形正如十八世纪文豪塞缪尔·约翰逊所预言:作家或将倍增,读者则终将消失。我满身伤痕地离开了出版业,掩饰着自己对人生的绝望。我还曾经去相亲,当朋友向别人介绍我“她是一个作家”的时候,我尴尬地转过头,就像被揭穿刚刚离过婚。

  我想现在的小说家们一定偶尔羡慕十九世纪,那时候狄更斯去一趟美国,有人扯掉了他大衣上的毛,还有人将他穿靴时留下的脚印取模,粉丝们的疯狂程度,只有后来的披头士可堪相比。在俄国,陀思妥耶夫斯基几乎在世时就赢得了先知的地位,他1881年去世时,数万人参加了他的葬礼。不过他们也许会忽略,在更远久的古代,这个世界上本是没有小说的,在薄伽丘和乔叟的时代,会写小说也不算什么光荣。小说家真正成为一门职业,并且获得名声与金钱,应该归功于现代传媒手段——报纸与期刊——的兴起。1845年,大仲马与《立宪党人》和《快报》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如果他每年提供至少十八卷的作品,便可获得六万三千法郎的报酬。和总是饿死在阁楼上的画家们相比,小说家一度显得像是时代的宠儿。但是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现代传媒手段的爆炸式发展也在迅速把小说杀死。二十一世纪还有哪个家庭,像生活在狄更斯的时代一般,守望着邮车,焦急地等待着《大卫·科波菲尔》的最新连载?有“中国好声音”可以看,谁还要看莎士比亚剧?小说没有资格与电影、电视争夺人们心中的席位,有人宣称,彼得·杰克逊导演的电影《魔戒》是比原著更伟大的文学作品。一位饥渴的读者问:最伟大的美国小说是什么?神回答:鲍勃·迪伦歌曲全集。

  撇开强大的竞争对手不谈,就说阅读本身,这些年,断片式的阅读明显占据了上风,段子手比小说家更为知名。阅读小说在起源时原本是项轻松的娱乐,但现在,却似乎成了一种过于严肃的消遣,严肃得令人感到羞耻。不瞒您说,我也读过文学研究生,比较文学,俄罗斯文学方向。有一年期末,为了交出一份别出心裁的作业,我印了一份“你真的喜欢现代主义小说吗”的调查问卷,四处分发。那是一份倾向性明显的问卷,一点也不能代表公允的文学批评,代表的只有问卷制作者的偏见。也许就是因为问卷足够荒诞,得到的答案却出乎意料地诚实,结果显示,在参与调查的四十多个文学专业学生中,没有一个人读过乔伊斯的《芬尼根守灵夜》。当然这根本无可厚非,并不完全因为当时那本书还没有在中国译介出版,还因为,就连庞德都说过:除非是可以治疗花柳病,不然他看不出人们为何要阅读这本书。戴维·洛奇·的“丢脸”游戏,在中国的文学院校里终于有了现实版,一个英美文学研究生甚至毫不避讳地告诉我:他根本就看不下去D.H.劳伦斯的作品,就连《查泰来夫人的情人》都难以挽救他那鳏夫般的乏味。让人感到有一丝恐惧的是:如果连高等院校里的文学研究生都承认,自己看不下去这些现代主义经典小说,那么,这些伟大的小说究竟拥有多少读者?

  人们为什么要读小说?十有八九的普通读者,期待着从中读到一个好看的故事,但就这一点可怜的愿望,还要受到批评家们的鄙视。汉学家顾彬猛烈抨击新科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说他“从来不缺乏写出畅销书的能力,但是,他讲的只是荒诞离奇的故事。……他的成功告诉中国的小说家,回到那种叙述者无所不知的叙述手法,不是以一个人为中心,而是以数百人为中心,翻来覆去讲男人女人,离奇故事,性与犯罪这些话题,就能够成功”。在市场经济下,所谓的成功,当然指的就是卖得好,卖得好,就意味着赢得了普罗大众的青睐。当然批评家维护的是文学的发展与尊严,公平地讲,在探求人性的深幽之处方面,现代主义文学达到了先前文学从未到达的疆域,文体上也更为凝练,更为纯粹。但促狭地想想,没有什么东西会比一个完整的故事更让批评家感到愤怒的了。如果一部作品人人都能看懂,且能评判其好坏,批评家的存在就失去了意义。这种事情?我们绝不能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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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读故事,人们为什么要读小说?小说曾被认为可以教化人心,使人遵守道德,富于善良和同情。托马斯·哈代的小说《无名的裘德》曾在当时引起道德上的巨大争议,甚至遭到查禁,可是在今天的读者看来,里面的人物无一不被道德所苦,结局也凄凉得让读者背过气去。托尔斯泰尽管对安娜·卡列尼娜满怀同情,最终还是判决她卧了轨,一个崇拜托尔斯泰的女性,一定终身不敢搞婚外情。有人认为小说可以让人们逃出平庸的现实生活,伍迪·艾伦的小说《库玛斯趣事》写的就是这个,一位遭遇中年危机的美国教授通过魔术柜进入了福楼拜的小说,与一位法国女人——包法利夫人谈起了恋爱。据说,小说能让痛苦的人获得慰藉,伟大的俄罗斯小说《大师与玛格丽特》的结尾,耶稣没有给予被创作的高烧所苦的大师“幸福”,而许给他“平静”。在廉价的感伤小说里,人们为虚拟出来的主人公落泪,之后似乎就更能忍受自己的生活。小说还能揭示人生的真相,那些严肃而优秀的文学作品,不管过程带给人悲伤还是狂喜,其结尾总让人感觉孤寂。

  可是,以上这些东西,是现在的读者所需要的吗?以往开过的无数次选题会告诉我,除了成功学以外的书籍,大部分是卖给女性的,而女性最要看的读物才不是小说,而是一本简明手册:如何钓到金龟婿。

  炮制一本让女性疯狂抢购的幸福生活简明手册,最多需要三个月,而且这样的书就像可口可乐,不管生产得再多,总能卖出去;写一本小说,需要半年、一年的时间乃至更多,如果你打算集毕生之力写一本小说,那一定不要写《追忆似水年华》,必须写一本《达芬奇密码》或者《哈利·波特》才有出路。

  困难是现实的:写小说养活不了自己。莫言刚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奖金750万人民币。他想用奖金在北京买套大房子,被人提醒:只够买120平。不过李开复老师已经给莫言指了条明路:怎么会买不起别墅?只要把作品该加印的加印,该重印的重印,加紧写新作,并且把握原则:所有作品预付版税。一个作家的成功,就这样被传媒和大众心理迅速地兑换成了数字。名利双收,这就是旁人眼中的衡量标准,这个标准不会因为你的职业是作家而有丝毫改变。在这方面,作家怎么能跟企业家抗衡?谁管企业家拿的是哪家的文凭?

  所以问题是,如果我这辈子都得不了诺贝尔文学奖,并且丝毫没有希望像安妮天后提倡的“以写作为生”,我又为什么要写小说?

  坦白地讲,写小说更像一种青春时期的冲动。每个人在青春时期或多或少都觉得自己是个出色的小说家,常犯的错误,是将创作的冲动等同于创作的才华。青春小说家从来不缺读者对他说“我爱你”,哪怕这呼喊是多么短暂多么肤浅,毕竟是种安慰。然而随着年龄渐长,荷尔蒙的浓度也在被稀释,当一个写青春文学的人不想再写青春文学,而想写些与自己的年龄相符的东西时,会感觉窗户在一扇扇地关闭。

  我所说的窗户不止是心灵之窗,还有发表之窗。写出作品能往哪里发表?发表的原地那么少,而且已经牢牢地被几种模式,几个圈子所占据。如果我不愿意写农村文学,我的发表机会已经少了一半;如果我不想写小镇青年的残酷成长,则机会又减少了三分之一;到最后,我能发表文字的地方只有晋江,如果我不写高干文不写虐恋不写耽美,就无法获得需要的点击率;也许我可以把文字上传到豆瓣阅读器,可是,如果我之前没有发表或出版过任何作品,我就失去了上传的权力。

  我到底应该怎么选择?写自己想写的,写能发表的,还是能卖出去的东西?这三者之间,恐怕真的没有相同之处可以投机。青年作家任晓雯为纽约时报中文网撰文《“纯文学”的傲慢》,其实何止是傲慢,在当今中国,文坛的鄙视链清晰可见:写纯文学的看不起写网络文学的,写悬疑的看不起写言情的,写言情的看不起写青春的,写青春的看不起写穿越的——但是穿越小说卖得多好啊,桐华的《步步惊心》被改编成电视剧,还让多年半红不紫的前霹雳虎吴奇隆重新尝到了万千宠爱的滋味。但所有的作家,都可以瞧不起“纯文学”,尤其是当那纯文学写出来却卖不出去。

  另外一位诺贝尔奖热门作家村上春树也对“纯文学”这一概念不以为然,他的成功,据说得益于:从来不看日本的私小说,没有受到过任何日本作家的影响(除了在无所事事的失业期将谷崎润一郎的《细雪》看过三遍)。

  也许村上春树不是一位顶级的小说家,但他的确是我们这个时代顶级畅销的小说家之一。《挪威的森林》在日本本土的销量已逾千万。这位小说家在开始写作之前,是一位切洋葱的高手,秘诀就是在流眼泪之前赶紧切完。他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毕业之后没有进大公司工作,而是和妻子东挪西借,在东京开了一家爵士酒吧,每天工作到三点,在厨房里一边喝啤酒一边写小说——他就是这样一位精疲力竭的小说家。

  村上春树为什么要写作?在他的成名作《且听风吟》里,颇有作者自况意味的“鼠”曾提及“每次写东西,我都会想起那个夏日午后和树木苍郁的古坟。并且心想,要是能为蝉、蛙、蜘蛛以及夏草和风写点什么,该是何等美妙!”

  这段话不知怎么,让我想起了一条山路。当然不是像村上的小说里那条在宇宙中漂流的山路,而是实实在在的一条路,并非沐浴着夏日和风,相反,在黄昏的光线有些阴郁。父亲去世以后,我和母亲总是沿着那条山路,做长时间的散步。散步的过程中总是沉默,最后,母亲终于开口说话,说的却并非她和父亲的爱情,而是她年轻时可笑的故事。母亲已经永远不可能再年轻,而我,也终将老去。

  在那年之后,我就很少散步,可我也会想,如果能为那段孤寂的时光,为所有默默被浪费的生命写点什么,该有多好。也许这些事情写下来也是毫无意义,但是如果不写,我怎么知道?

  (编辑:野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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