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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的“脚印”与灵魂的飘泊 — 评贾平凹的《高兴》

2007-11-19 15:59:59来源:作者:雷达    作者:

   

作者:雷达
 

    说实话,我对《高兴》有所期待,期待看到贾平凹的恒与变。好的作家应该有自己所坚守的东西,但每有新作又总能显示出精神的递进性。问题不在于重复,许多大作家都有自我重复的影子,但他们往往能在貌似重复的题材里贯注精神探寻的递进性,从而展示出思想和心理的丰富性、深刻性和原创性。以之权衡《高兴》,我是亦喜亦忧。

    从《废都》到《秦腔》再到《高兴》,贾平凹由城而乡再由乡而城,变幻着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事,但它们却也重复着大致相同的精神走向和审美色调。我以为这主色调是挽悼,伤逝,怀旧,是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是无处不在的现代性乡愁和无往不遇的沧桑感。不过,他并不疾言厉色地批判现代都市文明病,他知道自然的法则和时代的潮流是挡不住的,于是他总是一副哀而不伤,贵柔守雌的姿态,感应时空运转的无情,抚慰灵肉冲突中的敏感脆弱的受伤者。他说《秦腔》是要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他的其它作品又何尝不如是?只是《秦腔》规模更大,以清风街为主角,犹如加西亚的马孔多镇,通过它,要探究的是当代中国乡村的脉象。《高兴》的主角则是刘高兴其人,一个进城拾荒的农民,通过他,贾平凹想要触摸面对人口大迁徙背景下的当代城市不能轻易摸到的脉搏。《高兴》是否实现了贾的初衷?

    事情的缘起很偶然,进城拾荒的老同学刘高兴突然闯进贾平凹的生活,使之萌生了写作欲,他想写生活在大都市里被忽略的群体的生活和人生。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一位朋友,却遭到质疑,甚至否定。庆幸的是,贾平凹总能在反对声浪中坚持自己的想法,《怀念狼》就曾遭受过同样的质疑。贾觉得,写作在于自娱和娱人,自娱当然有我的存在,娱人而不去迎合,当会包括政治的也包括世俗的信息。为了解大都市中这些被忽略的沉默的存在,他费尽周折,多次混入拾荒者们的人群,不居高临下,不作悲悯状,隐名交友,吃喝不分,后五易其稿,《高兴》终于问世。 

    《高兴》结构透明,主线清晰,所涉及人物不多,好像只有中篇的骨架却被尽力撑大拉开。主角只有一个,那就是从清风镇闯进西安城谋生的刘高兴。作品一开头写刘高兴想尽一切办法要把五富的尸体运回清风镇,却在西安火车站遭遇警察未果。在后悔与遗憾中,他等待五富老婆来处理后事。结尾处,五富老婆到终于来到西安,刘高兴带她处理了五富后事。作品主要篇幅是刘高兴回忆他和五富从清风镇来西安直到五富死去,引起我们注意的是,贾平凹在貌似随意中透露的时间段:刘高兴和五富从清风镇来到西安火车站是2000年3月10日,而他又一次来到西安火车站欲送五富尸体回清风镇而不能,则是2000年10月13日,也就是说,小说所述及的整个故事时间并不长,只有7个月零三天。在这短短的时间中,他们二人经历了生存与尊严的残酷考验。

     问题的关键在于,刘高兴为什么要进城?为了挣钱养家,还是有其它不得已的原因?似乎都不是。刘高兴进城,只因他觉得自己不像个农民,觉得自己与清风镇的人不一样,觉得自己活该要做西安人。刘高兴原本在清风镇平淡度日,为娶妻盖房,将一只肾卖给了一个西安人。这本是一件辛酸而无奈的事,却给刘高兴以极大信心,他以为既然肾是人的根本,他的一只肾去了西安,他当然要算是西安人了。所以,当房子终于盖好却没有娶到媳妇,刘高兴一点都不悲伤——这不正好说明他的女人不在这里,在西安城里等他吗?他为未来妻子准备好的高跟皮鞋是那样精巧,乡下是找不到它的主人的!当然这都是借口,无论如何,刘高兴要到西安城里去了,他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就对西安有那么多的向往!”西安城是个巨大磁场或“众妙之门”,吸引着刘高兴这颗小铁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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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高兴向西安进发时,带上了同镇的五富。五富是《高兴》中不可或缺的一个人,甚至不妨说,他和刘高兴本来就是同一个人,他的灵魂在某种时刻就是刘高兴。所以,去西安前,刘高兴说,五富,你得走,跟我走。表面看来,刘高兴和五富是很好的一对搭裆,都受过一些教育,但性格相去甚远。刘高兴聪明,爱清洁,生性乐观、对事有独到看法,且会吹箫,是个注重精神享受的人。在许多人眼中,他不像农民,他自己也觉得他不像农民,他甚至装扮成领导帮人要回过工钱。五富则有些蠢,不讲卫生,不自信,只想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为此不得不打工挣钱。他本想到县城打工,却被刘高兴带到了西安。这两个形象使人蓦然想到了《堂·吉诃德》中的堂·吉诃德和桑丘,只不过他们是跑到城市里与风车大战的另一种活法。

     刘高兴和五富首先面临生存困境。想找份工作,却没有技术,就只好拾破烂。这样让他们失望至极,而这已是乡友韩大宝帮助后的最好结局了。西安城里的生活终于开始了,每天早出晚归,维持着微薄收入,一天只吃一顿饭,有病是断然不敢看的。在这里,他们经常受到轻视和欺侮。废品收购站的人瞧不起他们,盘剥他们,房东的邻居也借机占他们的便宜。这些刘高兴都能忍,他最不能忍的是被别人轻视。因为,对于刘高兴来说,生存的艰难是一回事,生存的尊严其实更重要。

    刘高兴想活成个有尊严的真正的城里人。一进城就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刘高兴,暗想把刘哈娃永远抛回给清风镇。好的小说肯定有令人难忘的细节,《高兴》中有一个细节就足以说明刘高兴渴望什么:一个上午,豪华宾馆中的一位姑娘喊他收废煤气,门卫却嫌他的鞋脏不让进,最后让他光着脚进去。他懊恼自己没有及时剪脚趾甲,很难为情。没想到,一走进大厅,就在地板上留下了一串脚印,这似乎圆了他的梦。他终于在西安城里留下脚印了!那个上午,他脑子里一直操心他的脚印会否被服务员擦掉。这串脚印在他以后的梦境里常常出现。那些脚印是会自己走动的,走遍大厅的角角落落,又走出宾馆,到了每一条大街小巷,甚至到了老城墙和钟楼的金顶上。五富听了,起初发愣,当他终于明白后,竟然也在一面雪白的墙上狠踩了一个脚印儿。能在城市留下自己生存过的印迹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啊,脚印于是就有非凡的内涵了。这些都使人想起鲁迅笔下的阿Q,甚至刘高兴那句“吓,大厅地板上的脚印还在”。活脱脱阿Q的口气。只不过,在贾平凹笔下阿Q又成为另一个样子。阿Q是麻木不仁的,刘高兴却清醒得有些异常。

     刘高兴与我们传统观念中的农民确实很不相同。他读过许多书,遇到什么总能联想到《红楼梦》、《三国演义》里的人事。他看到商店门匾上和货价牌上的字写错了,就提醒人家。遭奚落后,他把正确的字在地上又写一遍。他还常常在收破烂的间隙吹箫,以至于被人误传成专门体验拾破烂生活的作家一类人物,他亦自认非一般人。这使人想起堂·吉诃德,其正义、高尚、善良都被人取笑为愚蠢。一个女人把他喊作“破烂”,大伤其自尊,他为此拒绝收她的破烂。起初他有些忿恨难过,但马上就想开了:“遇人轻我,必定是我没有可重之处么,当然我不可能一辈子只拾破烂,可世上有多少人能慧眼识珠呢?”另一次是人家根本不屑与他说话,他又想:“遇人轻我,必定是我没有被她所重之处……我绝不是一般人!”“我是一颗明珠她置于粪土中那是她的无知可怜!”[NextPage]

    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他究竟是个什么样人呢?这个问题在他爱上妓女孟夷纯后,变得更加尖锐。自己是最底层的人,还要竭尽全力去帮助孟夷纯,无疑杯水车薪。为了帮她,刘高兴和五富开始了更为艰辛的生活。五富从出场到死,似乎都不想呆在西安,他不止一次要刘高兴保证,若他死了,一定要把尸骨送回故乡清风镇。刘高兴因未能完成五富生前的心愿而备感歉疚。然而,五富老婆的一句话却令人恍然大悟,她说,五富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要去西安城呀……”可见,人人都想进城,离开清风镇的每一个人要回来,又是何等的艰难啊!在某种意义上,五富是刘高兴的一部分,刘高兴失去这个必不可缺的朋友就是失去了自己在清风镇的根。作为一个无根者,刘高兴与五富的灵魂一样,只能永远飘荡在这个城市。

     读到这儿,贾平凹似乎又把我们从阿Q和堂·吉诃德的尴尬与荒谬中带了出来,使我们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加谬《局外人》中的默尔索及卡夫卡《变形记》中的格里高尔。但细比之下,又绝然不同。默尔索是一个完全与社会主流价值格格不入的人,而刘高兴却想认同主流价值;格里高尔是一个完全被异化的人,他想拒绝这种异化,而刘高兴不是拒绝,而是想要接受。他更像是卡夫卡《城堡》里的那个土地测量员,一生想尽各种法子要进入城堡,却始终未果。这使我不仅默然,而且神伤。

    也许,在媒体和读者眼中,刘高兴就是贾平凹那个同学刘高兴,或后记中描绘的那个刘高兴。的确,贾与刘,这两个人有着某种难以说清的关联,他们都喜读书,爱文化,与现代文学以来的那种麻木不仁的农民形象截然不同。现实生活中的刘高兴能在一群知识分子面前侃侃而谈,还能说出“爱读奇书初不记,饱闻怪事总无惊”的古话,能思考自己的命运,为贾平凹写三万字的文章,能大笑着说自己是闰土。或许他认为自己命运与闰土相似,或许他觉得自己与贾平凹就像是当年的闰土与鲁迅,但是,他与闰土最大的不同在于,闰土麻木,没有思考过自己的命运,而刘高兴清醒,能思考自己的命运——哪怕他面对命运时无能为力。他幽默地说,我的功课是比平凹好,可一样是瓷砖,命运把他那块瓷砖贴在了灶台上,把我这块瓷砖贴到了厕所么。贾平凹笔下的刘高兴可以是他的同学刘高兴,也可以不是,而是这个时代从乡村进入城市的每一个人。他们离开故乡便开始了身体与灵魂的飘泊,与贾平凹《六棵树》中的那棵痒痒树一样,一移入城市,就失去了根和生命。

    贾平凹在《我和高兴》一文中说:“在作家普遍缺乏大精神和大技巧、文学作品不可能经典的当下,作家不妨把自己的作品写成一份社会记录留给历史。”这是否知难而退的遁词?《高兴》记录的是刘高兴的生存与灵魂,也是这个时代诸多农民的生存与灵魂。和《秦腔》一样,它仍然只能以“无名之状”出现。

   (编辑: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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