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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署文章学术造假责任人的思考

2009-02-09 11:50:01来源:    作者:

   

作者:黄安年


黄安年先生


    最近媒体披露浙江大学药学院博士后贺海波被指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一系列学术论文涉嫌数据造假、一稿多投等。目前他已被校方解聘,有人同时披露,在这些论文的作者中还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及其课题组的主要成员。校方认为造假系个人行为,与院士无关。(http://news.sina.com.cn/c/2009-02-04/052717144011.shtml)其实这一事件,还在去年11月30日,浙江大学校长杨卫在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于中南大学举行“中国科学道德诚信建设报告中就加了贺海波论文造假的案例,并非现在的事。(http://news.sina.com.cn/c/2009-02-05/050917151546.shtml)

    浙江大学调查处理和媒体的关注,涉及联署文章学术造假责任人问题的讨论。

    在联署文章中出现学术造假的现象已经不是孤立和偶然的现象。就我所知,某知名高校学报几年前发表的一篇连署文章涉嫌抄袭他人成果,而第二署名人正是在教育部身居高位某领导;广西某高校教师发表红学联署文章大量剽窃我老伴吕启祥研究员的学术成果。这些事件的结果,几乎全是由第一署名人包揽责任,宣布他们的导师或第二、三署名人没有任何责任。而连署人迄今没有公开表示歉意,使人怀疑怎么联署人名利双手而可以不负担任何责任,如果不对这种功利做法进行监督处理,那些联署人依然可以旱涝保收,逃脱干系。

    既然联署自然回避不了责任,问题是责任多大要具体分析。断言第二、三署名人一点责任都没有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如果没有问题时第二、三署名人有名有利,一旦出现问题则第二、三署名人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不能不令人生疑。

    在浙江大学联署学术文章剽窃事件中,联署名人药学院药理实验室主任吴理茂“曾要求,所有从这个课题组出去的文章,作为实验室主任,都要署上他自己的名字。”这种主动要求署名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第一责任人并不能替代主动要求署名人的责任。署名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现在学术界大量存在着名人挂名主编的现象、课题组审查和结项名人参与签署结论的现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名人参与充数的现象,这些整天忙于应酬的名人往往根本没有时间看看这些论文和学术成果就大胆应承和签字,他们拿了丰厚的报酬和享有盛名,但是一旦出了问题却说没有他的责任,这种态度本身就是极端不负责任,学术造假的联署人或鉴定人是和真正造假人联在一起的,等于钉在同一颗耻辱柱上,应当受到道德谴责。

    每个联署人的具体责任是不同的,例如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究竟有没有关系,“校方认为造假系个人行为,与院士无关”,  浙江大学校长说:“从调查的情况看,李连达先生究竟有没有卷入贺海波论文造假的事件中去呢?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有三句话:没有找到李先生涉及此事的证据;找不到李先生作假的动机;确实存在管理不严的责任。”“李先生也专门跟我们讲,他负有管理不严、对学生在学风方面教育不够的责任。” (http://news.sina.com.cn/c/2009-02-05/050917151546.shtml

    如果事实果真如此,那么贺海波打着院士旗号造假,不仅李院士不能视而不见,而且中国工程院也得为捍卫院士的荣誉而要求讨个说法。这里还涉及现在我们的许多高校普遍用高薪聘请兼职院士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排行榜,这些院士受利益驱动往往兼任多个高等院校的教授,责任却事实上不负,即使事实上承担责任,鉴于学校主动聘任的兼职教授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同样也是一种容易滋生学术腐败的不良现象。笔者建议在学术监督和处理上,在职和兼任要一视同仁,不能以兼职为借口推卸责任。

    附网上报道: 浙大认定造假与院士无关续:校长称找不到动机。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5日05:09新京报。 

    近日,浙江大学一个由院士牵头的课题组多篇论文涉嫌造假的报道,引起关注。浙大药学院博士后贺海波,被指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一系列学术论文涉嫌数据造假、一稿多投等。而在这些论文的作者中,还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及其课题组的主要成员。浙大调查后认为,造假系贺海波个人行为,与院士无关。 [NextPage]

    校方是如何调查的,又怎么看待和整治这种学术不端行为?昨日,本报记者与浙大校长杨卫进行对话。

    对话人物

    杨卫 55岁,固体力学专家,2003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2004年当选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2006年起任浙江大学校长。 

    正当“浙江大学一个由院士牵头的课题组多篇论文涉嫌造假”的新闻闹得沸沸扬扬时,昨天,浙江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杨卫正好在清华大学参加一个会议。会议间隙,他就此事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最早是贺海波原来的老师发现论文造假”

    新京报:浙大博士后贺海波涉嫌编造实验数据,一稿多投,浙大是什么时候得到这方面消息的?

    杨卫(以下简称“杨”):这个过程基本上到去年11月上旬就已经结束。最早是由中国药科大学的戴德哉老师发现,他原来的学生贺海波写的几篇稿子,用的是他课题组的科研材料,不是贺海波自己做的。戴老师就给我们药学院常务副院长写信,常务副院长就开始查这个事情。 

    贺海波从2006年到浙大药学院做博士后,李连达院士是联合指导老师。贺海波被聘为浙大药学院副教授之后,戴老师发现了他学术论文造假,就跟他说,你这种情况就不要再在浙大做了。

    新京报:他当时怎么没有写信给李连达呢?

    杨:虽然李连达是药学院院长,但大部分时间不在这边,他的人事关系在中国中医科学院。

    新京报:学校的调查过程是怎么样的?

    杨:贺海波承认了这个事情。他承认共有8篇论文,其中有两篇全部剽窃其博士导师的研究数据;有两篇部分是自己的实验数据,部分是剽窃内容;有一篇是一稿两投,实验数据全部是自己完成;有两篇实验数据全部由自己完成。其中文章中还存在一些图片、说明、数据和文字张冠李戴的情况。

    新京报:贺海波在这种情况下被解聘了?

    杨:贺海波去年出站时,被聘为药学院副教授。我们学校的规矩是,第一次聘用是有聘期的,不是永久性的。李连达先生知道论文造假的事情之后很生气,并且他自己的名字被擅自署到论文上,他认为该停止贺海波的教职。 

    经过正式的程序,去年11月13日,校长办公会决定撤销贺海波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

    “贺海波在检讨信里说自己有危机感”

    新京报:听说贺海波本人还写了一个书面检讨? [NextPage]

    杨:他写了一个很长的书面检讨,大概有十几页。前面比较大的篇幅是讲述这8篇文章,哪一篇是怎么张冠李戴的,哪一篇是一稿多投的,哪一篇是把师兄师姐、师弟师妹的成果糅入其中的。 

    贺海波在检讨书里有这么几句话,“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李院士毫不知情的情形下,偷偷地进行,并且在没有取得李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名字放在我所有的文章上;我文章的通信作者吴(理茂)老师由于工作忙,加上一直对我非常信任,我就利用这一点为所欲为,剽窃我原来导师的实验数据,抄袭我博士导师的文章,在文章完成后,没有经过吴老师审查,也没有征得他同意,直接投往国外,甚至一稿投往不同的杂志……我的行为对他们造成了深深的伤害,对此我深感愧疚。”

    新京报:检讨信里还有其他什么内容?

    杨:这封信我们一般不给别人看,因为其中有一段带有个人感情的话。贺海波在检讨信中回顾自己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包括出身山区农村,家庭贫穷,总是有危机感,刚结婚,孩子还小等情况。因为我们不是所有的博士后出站后都能留校,他总是怕自己不能被学校聘用。

    “我们找不到李连达院士作假的动机”

    新京报:在调查此事的过程中,李连达院士和药学院药理实验室主任吴理茂都有怎样的说法?

    杨:贺海波的文章署名的另外两个作者都说自己不知道这个事情,一个是通信作者吴理茂,一个是李连达院士。 

    李先生在我们学校药学院有一个研究组,如果李先生不在学校时,就要由吴理茂负责。 

    吴老师这两年在哈佛药学院进修,要等到2010年才能回来。但吴理茂曾要求,所有从这个课题组出去的文章,作为实验室主任,都要署上他自己的名字。

    新京报:现在李连达院士声称自己此前不知道论文造假的事情,学校方面怎么看?

    杨:李先生告诉我们他确实不知情,大部分文章都是在2008年以后发表的,他当时正在美国。我们去年10月份开始查这件事时,他说不知道,但具体说知道不知道,也不好说。其他的署名老师知道不知道,我们现在还正在调查。 

    从调查的情况看,李连达先生究竟有没有卷入贺海波论文造假的事件中去呢?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有三句话:没有找到李先生涉及此事的证据;找不到李先生作假的动机;确实存在管理不严的责任。

    新京报:没有找到证据,是不是说李连达跟这件事没有关系?

    杨:没有证据表明有关系,我没有说没关系。在调查过程中,我们问了论文所涉及的十几个作者,他们都说这事跟李先生没有关系。

    新京报:那怎么理解李连达没有作假的动机呢?

    杨:他已经是院士了,你说,包括一篇文章投两个期刊,或者一篇文章东拼西凑,把别人的东西弄到自己的论文里,他有必要这样做? 

    按照李院士的讲法,这几个论文所涉及的内容跟他的课题没有关系,他也没有要发表很多篇文章的压力。而且这些文章的影响都比较小,发表在这些杂志上,不是这些领域的top期刊。对院士来讲,他是希望发表有影响的文章。[NextPage] 

    经济上也不会给他带来利益,去年我们学校对文章有业绩点的说法,但他的人事关系不在我们学校,他本身也没有业绩点考核的问题。 

    我们找不到他要作假的理由。 

    李院士称名字是别人私自加上去的

    “李院士负有管理不严的责任”

    新京报:要论责任呢?

    杨:这个课题组里有一两个博士后,有两个已经是教师,还有八九个博士生。这个组的学术规范,怎么投稿,投稿时怎么使用通信作者等,以及学风,并没有达到我们所希望的水平。 

    李先生也专门跟我们讲,他负有管理不严、对学生在学风方面教育不够的责任。 

    吴理茂现在美国,按照我们学校的管理,如果你是通信作者,总是有责任的。这个问题调查清楚之后,他应该负什么责任就要负什么责任。他现在哈佛药学院进修,有些东西不太好调查,因此还没做出最后决定。 

    关于投稿的事情,比如说通信作者。贺海波和吴老师提供的说法是,文章中通信作者的E-mail是吴理茂的,但贺海波联系投稿时,写的联系E-mail用的是自己的,而没有把通信作者的E-mail留上去。

    新京报:你觉得这个说法可信吗?

    杨:这个问题我们还正在调查。现在已有初步的证据说明,吴老师起码在事后知道有署名自己的文章发表。但是联系的过程他是不是知道,现在还不知道。

    “这次论文署名问题算不上学术潜规则”

    新京报:李先生声称不知情,但自己的名字却屡屡出现在论文中,你怎么看?

    杨:他说他不知道,这都是别人加上去的,我们也不太好怪他。管理不严的责任肯定是有的,按照学术规范,所有的作者都必须知道。如果我的学生写一篇文章写我的名字,我不知道,那我马上要把这个学生开掉。 

    作为合作导师,作为药学院的院长,李老师肯定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新京报:像这次论文署名问题,其中是不是有什么学术潜规则?

    杨:这算不上学术潜规则。按贺海波的说法,写上名人的名字,容易发表一些,希望能够被采用。他还专门写了一句“文章经过什么什么人英文改稿”,实际上也没经过这个人的英文改稿。他就是担心刊物说他的文章英文不好。

    新京报:另一位揭发论文造假的祝国光曾提出疑问,在欧洲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要支付300至500欧元版面费,粗略计算,十几篇论文需要3万至5万元人民币,非贺海波个人力所能及。[NextPage]
 
    杨:要说贺海波的文章有没有缴过版面费,目前我所了解的账面上没有,因为贺海波之前是副教授,他可以自己支配自己的科研经费。

    新京报:现在看来,贺海波承担了全部责任,会不会是受到了什么压力,担当了替罪羊的角色?他的检讨书会不会有不真实的内容?

    杨:从以往的案例看,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往往都是当事人推卸责任,而不是主动往身上揽责任。虽然他的检讨书不能公开,但我觉得,看过的人都还是能从中感觉到他的真诚的。 

    要说承担替罪羊的角色,我觉得不太可能。因为贺海波以后不可能再在这个领域做下去了,可能也不会再跟这个领域的相关人士有什么关系,也就不至于会遇到什么压力了。

    “造假人一辈子都在达摩克利斯剑之下”

    新京报:你怎么看待戴德哉和祝国光的这种学术监督行为?

    杨:我们还是欢迎学术监督的。戴老师向我们提供信息后,认为学校处理得很好,主动给我们发邮件说这件事跟李先生没有关系。 

    祝国光给我写了两封公开信。在他写第一封公开信之后,我就直接给他打电话进行交流。

    新京报:对一些年轻人学术失范行为,你有什么看法?

    杨: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是专门针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委员会,我是这个委员会的委员。早在去年11月30日,这个委员会在中南大学举行“中国科学道德诚信建设报告会”,我在这个报告会上临时加了贺海波论文造假的案例,当时有500多听众在场。
 
    我告诉他们,年轻的时候,你想提职称,想往上走,如果做错了一件,就会终身遗憾。 

    其实,学术造假对造假人而言是很危险的。因为造假是白纸黑字在期刊上,这些期刊是要不断被别人学习的,无论事隔多少年,一旦被发现都会遭投诉,而一旦调查,就跑不掉了。这样你就一辈子都生活在达摩克利斯剑之下,这剑随时都可能掉下来。 (本报记者 郭少峰 北京报道 )

    作者:黄安年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编辑: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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