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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音乐在舞蹈训练中的作用

2013-09-25 10:55:44来源:中国舞蹈资源网    作者:

   

  美是一切艺术的基本特征,是音乐、舞蹈艺术的灵魂。音乐艺术与其他门类艺术的不同点之一,是用声音来展现美,通过和声、旋律、节奏等这些要素的组合,给人以美的享受,熔铸人们的美学趣味,陶冶思想道德情操。而舞蹈是表现人体美的一门艺术,它依靠人体形象、动作、线条、姿态的变化,表现出一种特殊的美。音乐和舞蹈的结合是一门综合艺术,失去音乐美的特征,舞蹈也就会失去它基本的艺术品格和艺术功能。

  任何艺术作品都要以情动人且离不开美感的训练。摄影艺术中的美感,主要是靠光线的明暗、角度的选择、景物的取舍等来表现,其中缺少任何一项,都称不上美。舞蹈训练中的美感则是以人体为载体,以形体动作为手段展现出来的。这当中,音乐的美感是伴随着舞蹈者的动作溶入其中,而达到舞者的最佳表现并使其舞蹈有一定的内涵。所以,音乐美感训练应是舞蹈教学的内容之一,它训练的是一种舞蹈艺术的表演能力,也是舞蹈魅力的体现。

  一、音乐美感与舞蹈教学的关系

  音乐美感教学是一种科学的教学。舞蹈课堂中,舞蹈教师承担着指导和培养学生的任务,他们除了要求学生完成和掌握舞蹈艺术最基本的技术外,必须还要注意培养学生们的表演意识和情感意识,在这个师生共同参与的审美过程中,教师具有主导作用。特别是那些初涉舞蹈领域的学生,不但缺乏舞蹈的基本知识,更谈不上对音乐在舞蹈中的美感认识。所以,强调音乐美感的培养,也是对学生进行多层次、多方位审美意识的培养。

  音乐美感教学都是从较小的孩子们进行舞蹈基本功训练和强化舞蹈技能、技巧的学习中,伴随音乐而开始的。由于教师在授课中,往往只注重强调培养学生们的舞蹈技能、技巧,而忽视音乐的功能和作用,这容易造成事倍功半的结果。实践证明,这种教学方式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很枯燥乏味,学生们的学习效果不是很理想。我们的目标是培养造就合格的舞蹈艺术人才,使之服务社会并创造美,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为此,要通过我们的努力,使学生一投足、一伸手就能带给人们音乐和舞蹈美的享受。当然,对于初学舞蹈专业的孩子们来说,这并非容易做到,由于每个学生的基础条件、素质存在差异,因此,在舞蹈教学中,要求教师要真正了解学生,因材施教,博釆众长,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音乐节奏与音乐美感的渗透

  音乐美感训练教学同其他艺术教学一样,都有其严格要求的形式和规范,由于音乐美感训练是伴随舞蹈教学而进行的,因此,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在训练中按照舞蹈的基本规范去练习每一个动作的同时,应加强音乐的作用,让学生跟随着音乐鲜明的旋律和节奏去体味音乐的美和动作的美。因为没有音乐的训练会使孩子们在学习和训练中感到乏味,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是会很呆板、僵硬的,不能适应舞台的需要。这种现象往往在较小的学生训练中最为突出。所以充分体验到音乐美感的训练,既要注意能力的培养,又要注意舞姿与音乐美感风格的统一,并编排出带有鲜明节奏意义的组合。舞蹈的节奏包括动作感觉上的快慢和强弱,这就要求在课堂训练中,音乐的旋律、节奏要有动作想象所产生表情,同时又要体现节奏韵律的形式美.音乐是人内心情感的形式之一,它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准确把握舞蹈动作。因此,节奏鲜明的音乐,能使舞蹈训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能对动作的内涵锦上添花。

  三、音乐旋律与舞蹈表演的交融

  《天鹅湖》、《胡桃夹子》等世界经典芭蕾舞剧的旋律是何等的优美,其艺术的魅力百年经久不衰.试想,没有音乐的旋律作衬托,只注意技能、技巧的完成,最终带给观众的感官效果只能是苍白无力,也就谈不上什么真正的舞蹈美。因此,音乐与舞蹈密不可分。音乐是舞蹈的灵魂,旋律是音乐的最佳体现。音乐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形式,与舞蹈的相互融合使其内容更加完美和具体。伴随着时代向前迈进的节拍,在即将步入2l世纪的今天,应当进一步重视研究音乐与舞蹈的辩证关系,努力探索建立一种具有中国民族特点又富有时代精神的新型音乐舞蹈训练体系,以求舞蹈事业的发展与时代同步。

  现在校学生和即将毕业的学生,将是下一世纪舞蹈艺术发展的主力军,从现今起,就应注重在舞蹈教学中对他们音乐美感的培养。教师要首先树立起这种意识,从每一节课做起,培养他们舞蹈动作与音乐相配合的感觉。设计课堂训练动作或组合时,首要的是选择与其相配合音乐曲目的风格是否与动作或组合风格相吻合,能否抒发相应的思想感情。与动作或组合统一风格的曲目,就能充分抒发与之相应的思想感情。这样的乐曲,在课堂中能较好地调动学生的激情。

  四、舞蹈表演在音乐美感中升华

  舞蹈表演中的舞蹈美和音乐美,是舞蹈艺术创作中不可缺少的,它既体现了人体的美,也展示了音乐表现美的形式。舞蹈教学中加强音乐美感的训练,是服务于艺术表现的重要工作和手段,没有艺术表演的需要,单纯的舞蹈美和音乐美是不会产生的。所以,在课堂训练中,不能有所偏颇,即把舞蹈的训练看作是单纯的技术、技巧,而把音乐当成是可有可无的。这种做法失去了舞蹈艺术的本质和灵魂。有的学生在做舞蹈动作,完成各种跳转等技术、技巧时,常常会表现出一种内在的精神东西,这一点与学生自身较强的音乐美感是分不开的;反之,有的学生做同样的动作,虽然舞蹈技巧完成得不错,可是动作给人的感觉是机械、僵硬、呆板,没有吸引力,没有艺术感染力。当然,要完全达到舞蹈者美感和音乐感的统一不可能一蹴而就,因为我们的学生来自不同的地区,文化水平和音乐舞蹈素质也不尽相同。如何能使学生在学校有效的学习时间内获得提高,很大程度上需要老师们付出艰苦的努力,要让学生熟练掌握舞蹈的基本要求,又要注重培养他们的音乐美感,把两者科学地、有机地、恰当地、合理地结合起来,这样才能达到培养人才的理想境地。

  另一篇:

  国标舞中的音乐问题

  大凡人在练习舞蹈之前,都应该是在嘴里数着节奏,脚下慢慢的移动吧,等熟悉了才开始合音乐的节拍来练习,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有些舞者没有在音乐里的一个原因。 这里说一点我猜测的原因。

  音乐是分2拍子与3拍子的,其他的都是2与3的复合拍子。所以,音乐的进行必须符合1、2、3或者是1、2、3、4的固定隐性节奏,节奏我原来说过,是音的长短以一定的强弱规律出现的组合。这里的隐性节奏是音乐本身按2拍子或者是3拍子出现的,我们听到的节奏还有鼓点的节奏与旋律本身产生的节奏交织在一起。而我们在没有音乐的前提下来练习舞蹈的时候,嘴里念叨的1、2、3、4就是音乐本身以2拍子或者3拍子体现的隐性节奏,而我们跟音乐跳舞时必须踩上的音乐其实就是踩在隐性的2拍子或者3拍子的大节奏上,或者手是节奏框架上,跟鼓点和旋律本身的节奏没有关系。

  人都是有音乐本能的,只是在成长的过程中,因为没有系统的学习与练习,慢慢的丢失了,这些音乐本能通过学习可以激活,成为一种固定乐感。乐感包括的面很广泛,一般有音高、节奏、速度、表现等等。一般固定音高在5岁以后就会消失,终生都不再可能唤醒,所以有标准音A来提示音乐人听其他的声音,固定节奏是最近才提出的概念,从我的朋友中可以推断,固定节奏好象不受年龄的限制,我有个弹贝司的朋友,节奏就是固定节奏,一首歌曲伴奏的速度确定下来,排练成熟以后,你就再也无法改变他的速度,比如,一个歌曲是90拍子/分钟的,到演出的时候,你想快一点到100拍/分钟,或者慢点到80拍/分钟,是不现实的,因为他已经在脑子里形成了固定节奏,改不过来了。

  讲这个故事是因为我想到了这些不在音乐里的舞者。他们很可能是受了固定节奏的约束,像我那个贝司朋友一样,限制在了自己的节奏里。其实固定节奏的概念应该是,一个具备固定节奏的人,可以在没有提示的情况下,直接打出每分钟的60拍,或者120拍。就像固定音高的概念,不用标准音的提示,就可以直接唱出他听到的任何一个音的音高与音名。

  这里的固定节奏其实是一种缺少乐感的现象。

  当你在用嘴数拍子的时候,你心的速度是稳定的,并且以一种你自己掌握的速度进行着,当你在音乐里跳的时候,音乐的速度与你练习时自己数的速度是有区别的,但脑子里的固定节奏限制了你的步伐,所以你总是无法进入细微的音乐节奏差别里,于是你总是在音乐的外面飘扬。

  这个问题并不是不能解决。只要在练习的时候,多跟音乐就可以解决。还有一些下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要明白音乐的节奏与舞蹈的节奏应该是同时出现的。两者应该是像齿轮一样精确,这样就应该做到,在音乐出现的前几个小节里,快速的找到隐性节奏的点,然后在后面的音乐里,让你的舞步踩在音乐的节奏上,就可以了。

  比如,唱卡拉OK时,有个字幕的提示,字幕的颜色改变与音乐的进行是同步的,如果你看到字变了颜色再唱一定是晚了一点点在节奏或者音乐的边缘,如果你能在前奏里找到节奏的速度点,就能在音乐里把歌词完美的镶嵌在音乐里。其实舞蹈与音乐的关系就想这里的卡拉OK一样。

  还有个方法就是,买一个节拍机,一般的价位在300元人民币左右就够了,上面有很多速度的标记,可以用这个替代数拍子,声音很大,穿透力很强,使用很简单,重要的是,在每个小节的第一拍,有个铃声的提示,很好用。你可以在你的拍子速度附近做一些变化,比如,你的舞蹈速度是80拍子/分钟,你可以在上下多移动几个速度来适应不同的音乐速度。音乐人都有一个或者几个这样的小玩意,在练习时,这样的节拍器往往陪伴音乐人一生。

  最后,别忘了,节拍器上的速度是多少拍子/分钟,你应该把你的小节数用拍子符号换算出来,不然是没有办法练习的。

  另二篇:

  音乐的节奏、节拍、拍子与速度的关系

  国标舞人在跳舞的时候离不开音乐,音乐离不开节奏、节拍与速度,在音乐中,节奏是音乐的骨架,节拍是音乐的类型,速度是音乐的快慢!这三个概念,对国标舞教师在教授国标舞的时候很重要,分清楚这些概念,在上课的时候,才不会无意识的误导学生。所以今天来说说它们的定义。

  节奏:组织起来的音的长短,就叫节奏。

  在音乐中,具有典型意义的节奏叫节奏型。

  节奏型的特征是反复出现,能最大限度的表现出该音乐的音乐风格。我们国标舞中的所有舞蹈种类比如,伦巴、恰恰、华尔兹、探戈在音乐里都有其相对应的特定的节奏型存在。对于伦巴等一些上世纪初出现的舞蹈新种类我不知道是因为舞蹈的名称才有了音乐的名称以外,古老的探戈和华尔兹都是音乐和舞蹈同时出现的。特别是华尔兹,当时在音乐之都维也纳有专门的音乐家为这种舞蹈写音乐,小约翰斯特劳斯就因为创作了大量的经典华尔兹音乐被称为圆舞曲之王。现在经常能杂比赛中听到的《兰色的多瑙河》、《维也纳森林圆舞曲》都是他的代表作品。

  节奏是音乐的灵魂,单纯的打击节奏就形成了音乐。所以说没有节奏的音乐是不存在的,但没有旋律的音乐是存在的,那就是节奏。

  非洲的鼓乐、中国的鼓乐都是节奏音乐的典型。

  节拍:有重音(强音)和无重音(弱音)的相等的时间片段,按照一定的次序循环重复,叫做节拍。节拍在音乐中的意义,是用强弱关系组织音乐。每一个完整的节拍就构成一个音乐的小节。重音上的叫强拍,无重音上的叫弱拍。构成节拍的每一个时间片段就是一个单位拍。要注意节拍并不是拍子。而是拍子产生的前提和条件。是一种音乐上的规定。规定强、弱、组织音乐的一个定义。一般人往往把节拍当拍子用,是错误的。节拍是产生拍子的前提,拍子在节拍的定义里产生。节拍是个大概念,大范围,拍子是个小概念,具体到音乐中就是该音乐的节拍是什么样的拍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分,就像,车的概念和汽车、自行车不一样相似吧。

  拍子:单位拍用固定的音符来代表,叫拍子。用分数来表示。分子表示小节里的单位数,就是有几拍,分母表示单位拍的音符时值。是二分音符还是四分音符。

  通俗的说,节拍就是重音与弱音,以一定的规律交替出现,于是就有了2拍子、3拍子。我们规定单位拍的音符时值是四分音符,这样才有了拍子。于是2/4和3/4拍子就成了音乐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这个符号就叫拍号。

  拍号不但表示了,节奏里强弱出现的规律,还规定了单位拍的时值。这样一小节里就有了2拍或者3拍的强弱交替规律出现,这是节拍的范畴,再规定以四分音符为一拍,就成了音乐的节拍。

  音乐的节拍和拍子分单节拍和单拍子,就是每小节有2个或3个单位拍的节拍和拍子。在单节拍和单拍子里,重音只出现一次。弱音出现一次和两次。两个弱音出现时,是连在一起的,为的是延迟重音循环的时间。让2/4的铿锵音乐(强弱)能在3/4的音乐(强弱弱)里多点柔和的成分!

  但2/4和3/4的强弱不一样,因为3/4的两个弱音连在一起出现,这样音乐就整个因为节拍的改变而改变了,3/4节拍的音乐还是不能替代2/4节拍来表现2/4要表现的一强一弱的柔和,所以2/4拍子的柔和性还是得不到音乐上的释放,而3/4拍子的柔和性也不能更深一层的加强,这样就出现了复合拍子!

  相同的单节拍(但拍子)合成在一起,有两个以上重音的节拍(拍子),叫复节拍(拍子)。

  这样2/4拍子就有了4/4拍子,3/4有了6/8拍子(3拍子合成以后使用8分音符,是音乐习惯)。

  4/4拍子跟2/4拍子的强弱规律一样,只是第二个强拍,成了次强。这样原来进行曲风格浓郁的2/4就有了4/4的变化,柔和了很多,但又不丢失2拍子强弱交替的节拍性质。现在很多流行音乐都是4/4拍子的。

  而6/8拍子,在原来的柔和基础上就更加柔和,为了不削弱音乐的本性,6/8的速度一般都得到了有意识的加强。

  速度:音乐进行的快慢叫速度。基本上可以分为:快速、慢速和中速。

  速度必须明白,是人为的确定,是音乐的需要。是为了表达音乐情感,塑造音乐形象的。

  在音乐中,快速的演奏慢速的音乐会严重破坏音乐形象,激动、兴奋、欢乐用快速,抒情的用中速,歌颂的赞歌、回忆、挽歌都用慢速。这些常识可以帮助你理解音乐的表现情感。

  理解了上面的定义,我们来看看国标舞的音乐!

  从节拍上看,国标舞的音乐只有两种:一个三拍子的,一个是四拍子的,呵呵,其实任何音乐从广义上说本来就只有这两种,不是三拍子就是四拍子!不是强弱,就是强弱弱。就像中国的汉字一样,只有一种,记录声音的方块字符!至于散文还是诗歌、戏曲还是小说,那都是写作体裁的事情,跟定义本身没有关系。

  这样,国标舞的音乐,除了华尔兹和维也纳华尔兹以外,就都是二拍子的了,当然要明白四拍子是二拍子的复合拍子。这样理解的好处就是不会被音乐吓倒!

  根据二拍子的规律,是强弱,就很容易的听出了音乐的重音,有了重音,就很容易找到了小节,这样,在伦巴或者桑巴里找多少小节就不成问题了!

  说到这里,就要说速度了!我们习惯上说伦巴每分钟多少小节,在音乐里,不说小节,一般说每分钟多少拍!在简谱里用字符表示,比如:120,就是每分钟120拍。为什么要这样来表示呢?我们知道伦巴的节奏是这样的:

  也就是说,只要有了这样的节奏在音乐里,任何音乐都是伦巴音乐。

  但我们应该知道,音乐是可以用不同的速度来演奏的,但舞蹈必须要一定的速度才能跳出来,舞蹈里经常说到伦巴的速度是每分钟27-29小节,4/4,换算出来就是每分钟108拍和116拍的速度。这个速度在音乐中一般是中速或者中速稍快。

  我们应该知道,音乐是靠旋律来表达声音线条的,当一个音乐旋律形成以后,速度的快慢并不会改变音乐旋律的清晰度,比如说《泰坦尼克》的主题歌,旋律是固定的,你用什么速度唱,都能听出这个旋律,这里改变的是速度,不是小节,因为速度的改变除了破坏音乐形象以外,对音乐的完整性并不改变,也就是说,小节没有改变,原来是多少,现在还是多少。如果我们把速度提升到每分钟180拍,你就没有办法跳伦巴了,虽然还是伦巴曲子,因为有伦巴的节奏在里面。

  又此可见,速度可以限制音乐的快慢,但小节是限制不了的,小节只是表明节拍强弱规律的一种符号而已。在这里速度与节奏、节拍的关系就很清楚了!

  我们再说节拍与拍子。

  我们已经看明白了上面的定义,现在再通俗的总说一下,很简单!

  如果我们说伦巴的节拍是4/4,应该是错误的说法。因为节拍是一个总的概念,是所有强弱节奏里的大概念,节拍里包含了所有的这种以强弱规律出现的所有拍子。

  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4/4拍子!

  最后说下节奏!

  既然节奏是音乐的灵魂,那就可以知道,什么样的节奏就有什么样的音乐风格,因为伦巴和桑巴的节奏不一样,所以你才能辨别出来什么是伦巴什么是桑巴,这就有个问题,一个音乐是一成不变的吗?一个伦巴音乐难道就不能变成其他的音乐了吗?当然可以,只要你不恶劣的硬把2/4的变成3/4的,就可以用节奏把一个音乐,变换成你可以想象到的任何一种风格的音乐。

  如果你听的舞蹈音乐够多,就应该听到过《泰坦尼克》主题歌改变的伦巴舞曲和其他舞曲。这是怎么回事?就是节奏在捣乱。因为音乐本身的节奏和音乐风格的节奏是两个概念,也就是说,音乐旋律中音的长短形成了音乐旋律本身的节奏,而你配器的伴奏是为了给该音乐一个固定的音乐风格类型,这个配器节奏与音乐自身的节奏无关。音乐自身的节奏可以理解为听到的旋律,配器节奏就是鼓点了。是不是很简单。

  节奏本身与旋律节奏有些时候也是相一致的,比如,意大利美声歌曲《我的太阳》就是典型的探戈曲子,其旋律自身节奏就是典型的探戈节奏,还有《鸽子》等等,中国在接触学习西方音乐的时候也尝试着用自己的音乐来写,比较典型的就是广东音乐改变的《彩云追月》,旋律节奏就是不用加工的探戈节奏。

  但要明白一点,节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速度。

  看了很多有名气的大师的表演,慢慢的知道了,他们有些表演中使用的音乐根本没有鼓点节奏的存在,就是单纯的古典音乐,但他们一样表现的很好,为什么?因为速度在,只要速度正确了,就不存在风格的问题,因为风格是他们的肢体语言在描述,是他们的舞蹈动作在演绎,所以音乐在这里只是一种看不见的舞蹈的灵魂,而与他们身上的舞蹈合二为一了!

  真的没有音乐上的鼓点节奏吗?不是,仍然有音乐上的鼓点节奏,但你听不到,因为这鼓点在舞者的心里,当音乐响起的时候 ,舞蹈节奏的鼓点就开始贴上了音乐,让大师沉浸在舞蹈与音乐结合在一起的意境里,所以他们脸上你能看到陶醉在艺术世界里的深情,并让欣赏者为之动容。

  在这里,舞蹈与音乐都在他们心里,都是在表演开始的一瞬间就让他们借助自己的肢体表现给你看的一种方式。所以在他们身上,没有舞蹈,没有音乐,只有情感的自然流露,只有艺术的再现形式。什么时候你修炼到了这点上,你也能成一个大师!

  另三篇:

  音乐节奏对动作力度形成的影响

  国标舞的伴奏音乐有着它的特殊规律,这种规律正是动作力度形成的一个客观条件。国标舞伴奏音乐是脉动式的节奏。顾名思义,基本是固定不变的节奏型。那么动作力度既然关系到了音乐节奏问题,舞者就要重视节奏的周期性变化。洼重音符成分交替出现所引起的审美效果。

  节奏之所以能喚起人的美感,是由于能引起人的生理节奏和心理节奏有规律的变化,产生和谐的感觉。舞者动作力度的形态运动,也包括着节奏的推移和变化、时间与空间的转換。既有快慢之分,更有强弱之別。快慢强弱作为节奏的运动规律,与动作外部形态特征相结合后,使舞蹈的动作形象在观赏感受中产生多层次、多维度的发展变化,而鲜明地个性风格形象,就体现在不同动作和段落之间的结构关系中。 例如"探戈"型的节奏,给予了舞者充分的灵活度和表现余地,节奏的分配不是平均的,往往是在舒而不缓、紧而不乱、自由而又有规律的节奏中进行,讲究强与弱、快与慢的对比,而在旋律强调紧湊的同时,又穿插着几下中断与停顿。这种节奏在配合舞者身韵动作时,就产生了动作的角状与颗粒感,动作力度顿时鲜活起來。

  可以说节奏本身并不是独立的客观物质,而是客观物质动作变化的现象。因此,节奏在舞蹈中只有与动作相结合时才有实际意义。艾﹒格罗塞曾说过:"舞蹈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动作的节奏程度。"可见节奏对动作力度的影响。 人们在欣赏舞者身韵动作同时,感官上受到了音乐伴奏的影响,产生了音乐情绪,倘若呈现的动态,能同自己的心理节奏吻合,就能引出审美的快感,欣赏者的审美心理就是希望在舞台上看到一个远比现实生活强劲的力学结构。

  只有当呈现出类似于物理学上"張力结构"的形态,使欣赏者在视觉上明显的感受到一种强力沖击的时候,才能获得最佳心理效果,产生较强的审美愉悅。这类现象的产生,正是动作力度的呈现功能通过音乐节奏來启动的。

  (编辑:王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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