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文超
舞蹈是音乐、文学、戏剧和美术等艺术品类“结缘”的一门综合艺术。舞蹈不单纯是一种娱乐,它是表现人的诸多复杂思想感情的意识形态的艺术。“艺术作品通过形象描写表现出来的境界和情调”--这就是意境。舞蹈表演的功力绝非仅在于技巧的把握,而应该具有综合的艺术素养。落实在具体的舞蹈作品中,提高审美能力,加强自身对舞蹈意境的理解和把握显得尤为重要。
著名舞蹈家贾作光很精辟地论述了这个观点:“意境就是景与情的交融,客观的境与主观的意完善结合。”在这里,它包含着两个方面:“意”,犹如一首诗;“境”,犹如一幅画。“意”是艺术家在他所创造的形象中表达的主观思想情感,而形象是意境的基础。舞蹈作品的意境是舞蹈作品塑造形象美的最高艺术境界,是舞蹈的灵魂,它是情与景的交融,是由舞蹈编导精心地构思和营造、舞蹈演员准确生动地表达以及由观众接受并展开创造性的联想三方面组成。也就是说,舞蹈意境是由舞蹈编导和演员共同创造的情景交融的艺术形象和它所引发的观众所产生的想象的总和。是舞蹈作品所描绘的生活图景和表现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致而形成的一种艺术境界。
舞蹈美的特征在于富有情感意蕴的形式和意境,它体现出不同舞蹈的风格特色。这种形式由舞蹈的节奏、动律、线条和神韵所构成。舞蹈是一种讲究意境和形式性很强的艺术,它是通过直观可感的、富有审美价值的、动态的人体来传情达意状物抒情的。如果这些动态不生动,无变化,不新颖,无美感,平淡无奇,那就失去了这门艺术独立存在的价值。而一个成功的舞蹈作品,总令人耳目一新,产生感情上的共鸣,一句话:有意境。美的意境需要眼光独到,善于把握时代的脉络,抓住一般人司空见惯的事物进行筛选,发展其中的闪光点加以提炼升华,于是栩栩如生的形象脱颖而出。意境不仅对主题起到了深化作用,而且调动起观众的想象力,使观众有着身临其境之感。舞蹈的意境创造要达到这种境界,作品才易于被观众所接受和欢迎。
舞蹈和其他艺术的区别,在于它是以人的身体作为物质材料这一特质所决定的。但人的身体动作,只能是舞蹈的手段,而不是目的。人的身体动作一旦成为舞蹈艺术的表现手段,就必然和人的审美意识,即感知美、认识美、判断美以及表现美等等审美活动发生密切关系,而人的审美活动是受一定社会、一定阶级、一定民族的条件所制约的。情感是人们审美的主要动力,但情感本身是对客观事物的一种态度,是和思想认识分不开的。审美首先取决于直观能力,但在审美活动中,直观能力和逻辑能力往往交替出现。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才能激起情感,产生艺术创造的冲动,舞蹈也不例外。只是舞蹈侧重于表现性,善于抒发情感,开拓想象,运用舞蹈的语言表情达意,唤起人们精神上的共鸣。
舞蹈表演要求以简代繁,以少总多,强调通过外在形象的塑造传达出内在的神韵,抒发主题的胸臆情怀。从整体追求上看,注重当众展现人物的灵魂和情感,注重整体效果的传神写意。虚拟的动作表演重在动作的高度美化和感情的充分抒发,创造出剧情需要的舞台环境和氛围,超越有限的“实境”,营造出无限的“虚境”,达到一种超脱、空灵、高雅的审美境界。舞蹈作品的生命源于人体内部的精神情感的创作机制。舞蹈的形式美,技术性极强。但这种形式美和技艺性,都是发自人体自身的,外部的形态美和技艺,都不可避免地与人体内部精神情感相通,否则舞蹈也就失去了舞蹈的真谛。
舞蹈动作是经过艺术提炼、织和美化了的人体动作,来源于对人的各种生活或情感动作以及大自然各种运动形态的模拟、变形与加工。舞蹈作品中的舞蹈人物的塑造、舞蹈情绪的表达和舞蹈意境的展现始终贯穿在舞蹈动作中。舞蹈动作要特别注重艺术性表现,在舞蹈作品中表演高难度的技巧动作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塑造人物性格和精神面貌的手段。如果在舞蹈作品中,以手段作为目的,演员超高的技艺不以反映舞蹈意境,表现人物情感气质为其存在的前提,就会使舞蹈作品由于内容和形式脱节,或是缺乏艺术的完整性而陷于失败,舞蹈演员的技艺本身也就沦入了纯技术性的技巧表演而丧失了舞蹈艺术层次的基本品格。
舞蹈的情感是细腻的,它所创造出来的意境亦是独特的。如何深刻地理解和把握舞蹈的意境,从而塑造生动的舞蹈形象,这是摆在每个舞蹈演员面前的一个课题。舞蹈演员对所塑造的舞蹈形象必须进行深层次的审美思考,才能提高舞蹈形象的思想内涵和艺术品位。舞蹈艺术和其它的艺术门类一样,在建构自己的艺术大厦时,情要真,意要深。而情真需要创作者对民众生活有深刻的体验,意深则需要艺术家们对社会生活有高屋建领的理解和认识,只要情真意深,形象必然生动丰满,作品的哲理品格也便会透过情节自然浮现出来。
(实习编辑:刘颖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