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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运生:文学灵感过程中发生了什么?

2008-05-17 10:32:19来源:    作者:

   

作者:彭运生

    内容提要:以往的灵感研究,都是立足于创作心理学,本文则是从作品角度来研究文学灵感,从一类作品中抽象出了“人性”概念,进而认为灵感是人性运用自身智慧以实现自身目的的过程。

    关 键 词:灵感  人性  目的  智慧

    认为“来不可遏,去不可止”是灵感过程的特征,这是一项共识。连诗人自己也不能预先知道灵感会在什么时候在他身上降临,所以,灵感过程难以像一般心理过程一样成为心理学家的研究对象。

    要想弄清灵感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亦即要想弄清灵感过程的实质,最有效的途径,可能就是研究文学作品,因为灵感过程最终表现为某种文学作品。康德为了研究人类认识过程的实质,正是从作为认识之产物的各种“判断”入手的。康德从全部“判断”中辨识出某种与众不同的“判断”——“先天综合判断”,以此来逆推出人类认识过程的实质。同样的道理,为了弄清灵感过程的实质,我们首先只能从形形色色的文学作品中分辨出某种与众不同的作品,进而认为此类作品正是灵感过程的产物,最终根据此类作品逆推出灵感过程的实质。

    稍加思索即可意识到:灵感研究的核心任务,是从全部被冠以文学作品之名的对象中分离出最能吸引我们的那一部分,并且将之视为灵感的产物。明显地,这里的“最能吸引我们的”一词,是会引起争论的——有道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但过多地纠缠于这个词乃是学究气的。哲学家们往往为了确定自己的研究对象(又称逻辑起点)而伤脑筋,这让人觉得可笑。每一个诗学家都可以有自己的“最能吸引自己的”文学作品,但这样的歧异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由此去研究这些“最能吸引自己的”作品的本质。科学研究的起点处可以是有个性的,但终点处只能是普遍真理。

    作者从一类作品中抽象出了“人性”概念。作者把“人性”理解为:目的和智慧(或完满智力)的统一体,运用自身智慧以实现自身目的的过程。由此认为:灵感过程是某种人性运用自身智慧实现自身目的的过程。

    伟大的作品,亦即那些“最能吸引人心的”作品,既然是灵感的产物,既然是某种人性运用自身智慧以实现自身目的的结果,那么,我们就应当明确一点:通常意义上的诗人并不是伟大作品的“创造者”。

    柏拉图的“灵感神话”认为:灵感过程的实质是神灵凭附诗人、通过诗人之口而有所言说。今天的无神论者拒绝一切神话,总是把神话当成鬼话。“我的星,你在望着群星。我愿意化作星空,好得千万只眼睛来望着你”——这是柏拉图的诗《星空》。创造了“灵感神话”的柏拉图既然能写出这样的诗,我们似乎就没有理由急于以无神论者自居了。像“灵感神话”这样的神话,原本是人类传达真知灼见的一种方式,达尔文的进化论归根结底也是一个神话,只不过进化论中是用“大自然”取代了“神灵”。只要读懂了这个“大自然”概念在进化论中的真实含义,我们就会明白,科学远远不是什么无神论。如果硬要说柏拉图“灵感神话”有什么缺陷,那么,缺陷不在于其中出现了“神灵”字眼,而在于没有抓住那些被认为是神灵通过诗人之口吟出的奇妙诗句,并且通过观察这些诗句而看清“神灵”的本来面目。进化论作为“完美的科学”,只在于它为我们清晰展示了“大自然”的本来面目。

    “灵感神话”不包含对于诗人个人的赞扬,创造(?)了伟大作品的诗人并不自负,除非虚荣心冲昏了他的头脑。曹雪芹称《红楼梦》原本是从天外某个地方抄来的,反正不是他曹雪芹自己的所谓“原创”,而今天的红学家们却认为:曹雪芹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免遭政治迫害,如此而已。就这样,诚实被歪曲理解成了策略,灵感研究成为科学的一线希望也就成了泡影。

    柏拉图所言“神灵”就是本文作者所言“人性”。作为人性的神灵不是随心所欲,而只是运用自身智力以实现自己的先天目的。就文学作品来说,所谓运用智力以实现目的,主要表现为对于目的的合理性作出隐秘的论证,所以,产生于灵感的作品包含了隐秘的论证,也就是“内在的雄辩”,反之亦然。“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这是王之焕的诗《登鹳鹊楼》。“喜爱高度”是人性家族中的一个成员,它正是此诗的灵魂,换言之,此诗是此人性于灵感过程中运用自身智力实现自身目的的结果;进而言之,此人性在此诗中隐秘论证了“高度”的价值:“白日依山尽”——这是“白日”失去了高度,其结果则是万物掉进了无边的黑暗之中;“黄河入海流”——这是“黄河”之水失去了高度,其结果则是河水本身掉进了无限苦涩的大海之中。另一方面,“更上一层楼”——这是高度的获得,其结果则是我们可以由之满足自己的“穷千里目”之愿望(“欲”),总之,“高度”值得追求啊。

    “诗有别才,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然非多读书、多穷理,则不能极其至”,这是严羽《沧浪诗话》中的名言。知识本身并不就是诗,但诗(艺术)中往往包含了知识的“颗粒”。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来读《聊斋志异》中的《禄数》:某显者多为不道,夫人每以果报劝谏之,殊不听信。适有方士,能知人禄数,诣之。方士熟视曰:“君再食米二十石、面四十石,天禄乃终”。归语夫人。计一人终年仅食面二石,尚有二十余年天禄,岂不善所能绝耶?横如故。逾年,忽病“除中”(即糖尿病),食甚多而旋饥,一昼夜十余食。未及周年,死矣。

    小说的灵魂,是人性家族中的“厌恶不公平”。此人性的目的,在小说中是要对“行不义者”实施惩罚;此人性的智慧则被用来为了此目的的实现而效劳:“显者”享有“天禄”,总之是受到至高无上的天命之保护,但此人性的智慧在“尊重”天命或者不违背天命的前提下,巧妙地让“显者”患上了“除中”(糖尿病),使得“显者”本人所期待的“二十余年天禄”成为泡影,从而付出了代价。[NextPage]

    在本文作者看来,此小说正是灵感过程的产物,小说的真正作者,不是任何个人,当然也就不是蒲松龄,而是上所言作为人性之一种的“厌恶不公平”。小说的“挂名作者”蒲松龄正如一切伟大作品的作者,对于作品当然不是毫无贡献。就这篇小说来说,蒲松龄的主要贡献,是在此小说问世之前,已经有了关于“除中”(糖尿病)的某些知识。

    下面是本文作者的一件作品:

    一只雄鹰在高空中飞翔,突然感觉下方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低头一看——原来是正下方的火山开始喷发了。不巧的是,雄鹰的两只翅膀,这时偏偏抽筋起来。雄鹰开始下坠了,坠啊坠啊,雄鹰绝望了。

    不曾想,雄鹰很快感觉到两只翅膀好转起来,原来,雄鹰越往下坠,空气的温度就越高,终于,翅膀不再抽筋了。

     作为人性之一种的“乐观主义”是这篇小说的灵魂,作者对于这篇小说的贡献,只在于作者先前已经知道了这么一点:把身体抽筋的部位快速搓热,就可以很快抑制住抽筋。

    下面是本文作者的另一件作品:

     甲:一条大鲸鱼在海里觅食,游啊游啊,终于,大鲸鱼发现前方有一大群带鱼,于是,大鲸鱼冲上去,张开大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几十条带鱼连同海水一起进到了大鲸鱼的口中。请问:有什么情况下,这些可怜的带鱼能够幸免于难?

    乙:大鲸鱼突然打一个喷嚏。

    “乐观主义”仍然是这件作品的灵魂,是这件作品真正的作者;本文作者,也就是名义上的作者,对于这篇小说的贡献,只在于作者先前已经知道了这么一点:一个人打喷嚏的时候,含在嘴里的东西会一下子喷出来。

    一种人性一旦在诗人的心中降临,就会把诗人的“记忆库”给夺了过去,按照自己的性质,对于这“记忆库”中的材料加以取舍与运用——这是对于灵感过程之实质的进一步描述。

    人们常说,艺术是以情感人,而艺术家想要感动别人,首先就必须让自己感动。这种说法不确切。艺术家经受的最强烈的感动,是灵感自然而然地促成的,艺术家并不能让自己达到最强烈的激动。当然,诗人的所谓“体验”(亦即含有感情的认知)决不是可有可无,但灵感一旦降临,“体验”所包含的内容就会得到根本性的改造,“体验”中的感情因素经过灵感而实现了升华:变得纯粹、意味深长。

     下面是本文作者的一件作品:

    一个人被判处了死刑,他是愿意躺在床上被注射毒液,还是愿意在正午的太阳底下被砍头?

    最理想的死法,是在正午的太阳底下被注射毒液。现代刑罚越来越追求人道主义。但在正午的太阳底下给死刑犯人注射毒液,到底是刑罚还是奖励?

     “喜爱太阳”是这件作品的灵魂,名义上的作者在灵感降临之前,在正午的阳光下感觉过了无比的喜悦。产生于灵感的这件作品中,对于太阳的喜悦被转变成了对于太阳之伟大价值的“隐秘论证”:太阳可以把灾难点化为幸福,可以把恐怖点化为安乐。

    历代有人把“发现真理、传达知识”的任务交给文学,更把“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说成是具有“理趣”的“哲理诗”。但产生于灵感的作品中,最多也只有貌似的哲理。任何哲理都有一个对与错的问题。把产生于灵感的作品理解为哲理,容易遭遇有力的质疑。当我们把“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理解为哲理时,我们是在说:为了能够“穷千里目”,我们就必须“更上一层楼”。但即使登上这个世界上最高的楼层,我们真地就能够“穷千里目”吗?除了借助于望远镜,人类的肉眼怎么能够“穷千里目”呢?实际上,是灵感作品中的“隐秘论证”容易被误以为是“哲理”。“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中的“隐秘论证”是:只要“更上一层楼”,那就有助于我们实现“穷千里目”之“欲”。与哲理的可对可错不同,灵感作品无所谓对与错,实际上,即使灵感作品包含了为我们的理智所不能认同的“谬误”,我们的理智也无力加以有效的反驳,“悖论”就是这样的灵感作品。[NextPage]

    关于“隐秘论证”不是哲理,再来看本文作者的一件作品:

    雨水能够涤荡去空气中的尘埃,这是雨的功绩。但只有在太阳重新普照大地的时候,我们才能清楚地看到雨的这一功绩。

    “喜爱太阳”是这件作品的灵魂。“太阳能够彰显万物对于这个世界作出的贡献”,是容易被抽象出来的“哲理”。这样的“哲理”不咸不淡。实际上,作品中的太阳既成人之美,而且更是“深明大义”:下雨的前提是太阳的“隐没”,这意味着对于太阳的某种损害,但太阳并不对雨“记恨”。

    “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是托尔斯泰的名言,也容易被认为是哲理。它其实是灵感的产物,“厌世”是它的灵魂,其中的“隐秘论证”是:“幸福”在这个世界上只会千篇一律地重复,而“不幸”则是千差万别,种类繁多,连给“不幸”下个定义都是困难的,这个世界岂不是太过于无趣、太过于让人惊恐与劳碌?

    人们容易把灵感和“悟”混为一谈。“悟”本身含义复杂,但可以被笼统地理解为人类发现或感知到现象的原因或本质的活动,“哲理”也是它的产物。“悟性”便是人类从事此类活动时所运用的能力。而灵感却是人性(神灵)用自身智慧实现自身目的的过程,我们谈不上能够运用灵感,更谈不上运用灵感以发现真理。总之,灵感不是人类的精神能力。


   (编辑: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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